兰州晚报讯(通讯员青锋剑记者刘学智)瓜州县一对母女李某与赵甲隐瞒婚姻事实,骗取受害人13万元。6月19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从轻判处赵甲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家住甘肃省瓜州县的李某与赵甲是母女关系。2016年7月,李某得知本县的金某家因征地获得了大量土地补偿款项且金某尚未成婚的消息后,将自己已结婚生育的大女儿赵甲介绍给金某骗取彩礼。2016年8月,赵甲以购买面包车做生意为由要求金某及其家人给她3万元资金。之后,李某到金家向金某的父亲表示,若不给10万元彩礼,赵甲与金某的婚事不成。无奈之下,金某于2016年8月24日,又给赵甲的银行账户上打款10万元。2016年10月4日,屡次尝到甜头的赵甲又与母亲商议,以其与他人合伙做生姜生意为由再向金某骗取彩礼20万元,遭到拒绝后,赵甲返回新疆失联。
2017年1月9日,赵甲在新疆乌鲁木齐县被公安机关抓获。1月13日,李某也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