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宏达驾校致瓜州人民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全体父老乡亲们:
大家好!
2016年6月21日10时10分,我校教练员吴国福持“C1”型驾驶证驾驶甘F1118学“大众”牌小型轿车,在原省道314线79公里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内乘坐人员解清钒重伤,甘荣义、周美玲轻伤。我校各级管理人员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配合伤员的救治、事故现场的处理等事项。我校校长驻敦煌市医院十余天,协调配合伤员的救治工作,安抚家属情绪。我校在伤员救治期间支付医药费七万余元。宏达公司副总经理及经理助理分别于6月21日-23日,6月26日-27日,6月29日-30日,7月11日-12日多次前往敦煌市医院看望慰问伤员并协调保险公司理赔,敦煌交警大队事故后续处理等事项。
2016年7月14日重伤伤员解清钒经过二十三天的抢救无效后死亡。在事故前期处理过程中死者家属出于对死者的感情,通过互联网发帖,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等损害了我校声誉,通过聚集亲属扰乱了我校及宏达检测站、宏达出租车公司的正常经营。现经多方努力,最终就该事故达成赔偿协议并逐步履行,解清钒家属也对在事故处理前期对我单位做出的过激行为进行道歉,并希望得到我单位的谅解。鉴于事故圆满解决,避免不明真相的瓜州人民群众对我单位造成误解,特此书信一封。
祝全县人民平安出行、幸福安康!!
瓜州县宏达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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