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筑牢“外防输入”安全防线,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 所有人员进入县城及各乡镇,必须经县级交通检疫卡口、“两站”检疫卡口工作人员落实“一扫三查一问”等查验程序后进入。
二、任何人不得以翻越护栏、趟河、冒用他人信息、使用伪造、变造、买卖健康码、行程码、通行证等方式进入县城及各乡镇。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导致疫情传播风险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各乡镇要认真摸排管辖范围内外地来瓜人员,对发现未经县级交通检疫卡口查验登记进入本辖区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公安机关将加大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协助他人逃避疫情防控查验措施,私自拉运外来人员进入瓜州县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将依据《传染病防治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查处惩戒。
五、疫情防控关乎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同时,请广大群众及时向瓜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937-5557761)或公安机关(110)举报揭发违反通告相关行为。
特此通告。
瓜州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瓜州县公安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