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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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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2/1 18:15:57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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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以工代训补贴申报工作的公告

 

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大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甘人社通〔2020〕199号)、《酒泉市人社局酒泉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酒人社〔2020〕481号)等文件要求,拟于2020年12月2日至2020年12月31日办理以工代训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享受以工代训补贴的范围 

(一)以工代训是指企业利用自有场所、生产设备,让职工边工作边进行生产技能培训。实施以工代训一方面是鼓励新吸纳就业扩岗位,另一方面是支持困难企业和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企业实现稳岗保岗位。 

(二)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企业要符合以下条件:在瓜州县依法注册登记,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县失信企业名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许可开展相关工作且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可申请以工代训补贴。 

(三)以工代训的补贴范围: 

1.2020年度新吸纳劳动者以及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贫困劳动力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 

2.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中小微企业。(按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17〕213号公布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执行)。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企业认定标准是指企业当月电费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其他能源消耗量、营业收入三项指标之一较2019年相应指标同期平均值下降40%以上。 

3.企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各类企业(对于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项目较多的企业,确定是否为外贸、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企业,主要查看其涉及以上业务的收入要占到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 

二、补贴标准及用途 

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企业予以补贴,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企业开展以工代训、职工生活补助等支出。 

三、补贴期限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本次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执行期追溯到2020年5月1日。即对2020年5月1日以后开展以工代训的企业予以补贴。    

四、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所需资料 

在瓜州县注册的企业向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股递交以工代训补贴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瓜州县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3.当月申请以工代训企业职工花名册;

4.当月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其中停工停产企业需提供上一季度发放工资银行对账单)。

五、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的程序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并对其提供材料作出承诺的真实性负全责。 

2.审核公示县人社局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补贴发放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核拨资金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于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特别说明 

以工代训补贴不得与岗位提升培训补贴重复领取,同一企业同一职工不得重复申领以工代训补贴。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经办股室:瓜州县就业服务中心职业培训股

办理地点:瓜州县人社局二楼东办事大厅

经 办 人:杨  磊  杨  晨

咨询电话:0937-552200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符合申领以工代训补贴条件的企业积极进行申报,逾期不办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瓜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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