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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瓜州养狗居民注意了11日以后,狗狗没有这些证件将依法进行捕捉收容

  • 这年头、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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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表于:2020/1/6 18:07:45
  • 来自: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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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瓜州渊泉镇社区警务室迎来了一批养狗主人,排队办理养犬证。

一、按照犬类防疫的相关规定,畜牧兽医部门对犬只进行预防接种,发放《犬免疫接种证》。

二、养犬人在犬只接种疫苗后,到渊泉镇各社区警务室对饲养犬只信息进行全面登记,核发《养犬许可证》和犬牌。集中登记发证日期:2020年1月1日至1月10日。

三、携犬出户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绳牵领,为犬只系挂犬牌,主动避让他人和车辆。

四、2020年1月11日开始,犬只户外活动,未按要求挂犬牌、束犬链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按照流浪犬只依法进行捕捉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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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部门负责捕杀狂犬、野犬。

六、依据《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因养犬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七、饲养人携带犬只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饲养人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医院、学校、体育场馆、影剧院、餐饮服务等公共场所;

(二)溜犬要远离人群,防止惊扰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

(三)携犬外出时,对犬所产生的粪便,携带人必须立即清除;

(四)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时,应当征得汽车驾驶人和同车乘车人员的同意。

?饲养人持居民身份证、携带犬只--畜牧兽医部门接种疫苗领取犬免疫接种证(畜牧兽医局楼下瓜州县康牧兽医有限公司)--持居民身份证、犬免疫接种证--渊泉镇各社区警务室办理养犬登记、领取犬证、犬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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